耶穌的愛勝過了債 - 王冠之

Volunteer Storyteller - Effie

「以為童年的噩夢已經過去了,但沒想到是進到一個更深的深淵裏面去......」

破碎童年
九歲那一年,冠之的父母經商失敗,童年家境清寒困苦,歷經流浪在各個親友家的日子,還差點被送至育幼院。後來輾轉回到雲林鄉下靠著到工廠打零工賺取微薄收入,冠之就這樣半工半讀長大。十四歲那一年,父親意外過世。二十歲工作領的第一筆薪水,發現薪資直接被勞方扣掉三分之一所得,她才知道,童年的噩夢沒有離開,她的父母過去簽了一份保人所遺留下的債務,即使父親已過世,這筆龐大的欠款並不能隨之煙消雲散。公司告訴她,必須被強制執行從薪資中扣除三分之一以還款。為了這筆龐大的債務,她陸陸續續打了十五年的官司,換了三位律師,她對人生的信念就是註定一無所有,是不可能擁有任何的資產、盼望的。

接下來的幾年,家人們相繼過世,身心俱疲之下,么妹又突然的癱瘓,無疑是在絕境裡雪上加霜。一直以來支撐冠之走下去的堅強忍耐,正在被現實生活一步步逼近到懸崖邊,即將墜落。

神都知曉
一天,冠之走在路上,突然有個陌生的女孩走向她,對她說:「我可以為妳禱告嗎?」這個偶然的相遇,是冠之初次接觸基督信仰,也是在萬念俱灰下,神對她開啟的門。上帝快速地為她預備了教會,第一天去,她便請求牧師馬上替她施洗,因為她覺得自己好像在無盡的黑夜中,找到光,她想立即抓住。在一次的以色列旅程中,行經加利利的湖上,有同行的牧者領受說:「這艘船上有一個人,神要對你說話。」冠之那時心想應該不是她。

牧師說:「那個人從小背負從父母而來龐大的債務,不是為了錢,而是為了神的愛、公義及憐憫,要把這債務一次挪走。」

全團八十九個人,冠之哭得不能自己。

十七年來,她沒有對旁人說起她的痛苦,也沒為這件不可能改變的事禱告過。同團的人當中有位弟兄聽了她的遭遇,回台後將他的律師介紹給她,很巧的是律師幾天前在電視上看到與冠之有類似處境的判例,決定陪伴冠之重新遞送書狀,也因此與債權人吳伯伯有個見面對話的機會。

雨過天晴
會晤中冠之代替她的父母向年邁的債權人道歉,過去這些年來,她不清楚過去她的父母如何傷害他,因她也是受害者。而她願意饒恕吳伯伯十七年來每次出庭對她的怒罵、甚至到她工作場所對她的羞辱。在她對著吳伯伯說完了「耶穌愛妳」的那刻,他安靜了半响。在此之後,這位吳伯伯對她父母的恨竟突然消失了,收到判決書後,他告訴女兒,這次他將不再上訴,他願意和解。一週後,吳伯伯因為一場意外身故回到天家,全案就此定讞。

在這些事情之後,好像雨過天晴一樣,甚至在2015年搬來台中後,完成了一件她覺得根本不可能發生在她身上的一件事,就是買了人生中的第一間房子。主不僅僅挪去了她金錢的債,也挪走了她心裏的債。一切榮耀歸與神!

從祂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,而且恩上加恩。【約翰福音】1章16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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